【包氏网新闻】顾问委员会工作条例

    中华包氏网 2013年12月13日 包和瑶


世界包氏宗亲联合总会

顾问委员会工作条例

 

第一章  总则

 

第一条  根据《世界包氏宗亲联合总会章程》的规定,设立世界包氏宗亲联合总会顾问委员会(简称顾委会)。为使顾委会更好地发挥作用,特制订本工作条例。

第二条  顾委会是世界包氏宗亲联合总会的决策咨询机构,在总会組织内起智囊团的作用。

第三条   顾委会在总会常务理事会领导下进行工作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第二章  组织原则

 

第四条  顾委会由族间德高望重的宗亲组成;委员会设主任一人,副主任一至二人,秘书长一人,委员若干人。委员会主任在总会常务理事中产生、由总会常务理事会推荐,会长任命;副主任和秘书长由顾委会主任推荐,总会常务理事会审批,会长任命。

第五条 顾委会议事的规则实行民主集中制,任何议案确定均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。

第六条 顾委会成员应具备相应条件,由相关组织或人员推荐、本人自愿,总会批准,经组织正式邀聘,才能成为总会正式顾问。在职顾问若不能履行职责,可以辞呈。

  顾委会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:

(一)在宗族中的德高望重,热心族间事业,主动参与族事活动者;

(二)身体健康,思维清晰;

(三)善于观察和思考问题;

(四)有一定社会知识和氏族事务知识,或具有某种专业知识;

(五)能用文字交流信息。(本人或身边人会用电脑更好)

 

第三章  基本任务

 

第七条  研究氏族传统文化,宣传和继承氏族高尚的理念精神,弘扬我氏特有的孝肃家风,为人类社会的进步、国家的发展、氏族的振兴作出积极贡献。

第八条  当好联合总会领导的参谋,接受总会各方面的咨询,为总会领导和部门工作提供决策依据。

第九条  参与总会重大决策事项的调查研究,参与起草有关組织章程工作条例、制度等规范性文件。

第十条  传达总会有关决议精神,巡视总会人员贯彻执行组织决议和工作作风等情况,及时向总会汇报,并提出如何解决问题的建议。

第十一条 审议总会会长、副会长年度述职报告。

第十二条  协助总会领导协调总会各部门的关系,化解有关矛盾。

第十三条  受会长委托,推荐世界包氏宗亲联合总会的名誉会长。

第四章  工作制度

 

第十四条  本委员会采取松散性的办公方式,平时以文字、网络或电话交流为主;必要时,经请示领导同意,可召开会议。

笫十五条  平时不定期交流情况,逢总会有重大事项时,及时通知进行情况交流和意见探讨。

第十六条 不干扰总会和有关职能部门的正常工作;发现问题不公开指责,应及时向组织汇报,提出改进建议。

第十七条  在组织内部,做到信息公开,及时交流。讨论问题严肃认真,畅所欲言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,但不得擅自公开发表带有指责、直问等偏激性的文章和言论。

第十八条  顾委会不设专职人员,与联合总会合署办公,不另设办公地点,顾委会活动费用由联合总会审核报销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第五章  附则

 

第十九条  本条例自顾问委员会成立之日起生效。

第二十条  本条例的解释权归世界包氏宗亲联合总会常务理事会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O一三年十月二十日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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